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湘警职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为湖南省劳改劳教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后更名为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已成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以“厚德重法,崇文尚武”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警院精神。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院凝练出“博学善导,育警树人”的教风和“勤学苦练,文武兼修”的学风,警务化管理贯穿教学育人全过程。目前,学院在校学生近6000人,在职教育培训年均8000人次。
学院设有法律系、刑事司法系、矫正教育学系、管理系、政教部、警体训练部、基础课部、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以及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等党政管理及群团机构。学院开设了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心理咨询、司法鉴定技术、建筑消防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15个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为学院的特色专业,深受学生和用人单位青睐。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技能精湛、教学水平过硬的教师队伍。目前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2人,中级职称113人,“双师型”教师86人。教师与学生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充分展示了学院的教学实力。
学院以服务“法治湖南、平安湖南、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己任,明确了“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法治建设”的办学定位,确立了“特色鲜明、省内示范、全国同类领先”的发展目标。学院注重培养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能过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法律应用型人才,组建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以及“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
在就业方面,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主要就业方向为政法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所等单位。学院与多家政法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定期举办校园招聘会,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就业机会。此外,学院还积极推动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学院在“十四五”期间,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双高、办本科”为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学院被确立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先后获得“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南教育培训基地”“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
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1年,经历了多次重要的发展阶段。1981年,学院前身湖南省劳改劳教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成立,标志着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的起步。1996年,学校更名为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进一步明确了其培养司法警官的办学方向。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正式升格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为湖南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
在学院的发展历程中,多次重大事件推动了学院的进步。2005年,学院被确立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标志着学院教学质量的显著提升。2010年,学院成为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地位。2015年,学院组建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开创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为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
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湖南日报、红网、腾讯网等主流媒体先后多次对学院办学成绩予以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