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全国公安同类院校中唯一的“优质校”和“双高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0年,最初成立时为宁夏政法干部学校,随后历经多次更名和转型,先后更名为宁夏司法学校、宁夏法律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建制由司法厅划归公安厅管理,并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同年成功完成了宁夏首批公安专业人才的招录培养任务。
经过40余年的发展,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明确了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方向,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政法应用型和警务实战型人才。学院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累计培养了4万余名专门人才,为宁夏乃至全国的政法和公安系统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2008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三个试点司法院校之一。2018年,学院被自治区确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的职能划归学院,实现了公安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2021年,学院成功获批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为校本部和西校区(原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现宁夏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基地)两个教学点。学院内设10个党政管理机构和11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280人,学生4212人。学院开设了15个专业,其中13个为司法、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学院建有72个校内外实验实训室,面向陕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招生。
在就业方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毕业生主要进入公安、司法、交通管理等政法系统工作,部分学生也进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保卫、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学院每年组织政法、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类培训达7000多人次,为社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的警务人才。
学院的特色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和司法信息技术,这些专业紧密结合公安和司法系统的实际需求,培养了大量实战型人才。学院还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现有藏书27.5万册,固定资产2.8亿元,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实践环境。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在4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为宁夏乃至全国的政法和公安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未来,学院将继续秉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