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官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坐落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其前身为1946年创建的山东省警官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办的第一所警察学校。历经70多年的发展,学校三迁校址,十易校名,为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1978年,学校开始招收青年学生,开展中专教育;1983年,学校升格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2004年,正式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被誉为“山东公安民警的摇篮”。近年来,学校多次获得表彰,包括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并拥有2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和2个公安部授予的“公安先进教育集体”。
作为一所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山东警察学院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公安厅共管的管理体制。学校的主要职能包括培养全日制公安类本科学生,为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承担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及民警专业培训任务;开展公安专业理论及技术研究,成为全省公安机关的教学科研基地。学校还承担国外高级警务人员的培训任务,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和国家援外培训基地。
学校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国内安全保卫等8个本科专业。其中,治安学和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情报学、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为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并于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开始与山东建筑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21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2024年3月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明水和文化东路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和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明水校区主要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任务,文化东路校区则主要负责国内民警培训和援外培训任务。两校区总占地1730.93亩,校舍总面积25.73万平方米。学校拥有1个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2个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2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9个专业实验室、2个射击馆、1个室外下沉式靶场、2个田径训练场、2个综合训练馆、1个室外战术训练场、1个反恐训练场、2个警用无人机训练场和1个泅渡馆。此外,学校在全省建有81个教学实习基地和18个教学科研基地,1个校局合作研究院,2个校企合作基地,1个新型智库和18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564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的49.56%,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92.92%。学校还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山东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公安部部级津贴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3人,全国公安教育工作先进教师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8人,入选公安部、省公安厅专家人才库17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5739人。
近年来,学校立足行业需求,着力提升服务公安实战能力。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59项,其中某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专项被列为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学校还签订横向合同金额7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411篇,出版学术著作35部,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9项。此外,学校获批2个省级科研平台(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8年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并连续5届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多次组团出访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韩国、新加坡、南非、古巴等国家的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并接待多国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的访问。学校与香港、澳门、台湾警方以及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警察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自2006年开展外警培训工作以来,学校共承办160余期国外警察培训班,培训了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等六大洲99个国家和非盟反恐中心等国际组织的3345名中高级警察官员。
在就业方面,山东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主要就业方向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等政法系统单位。学校毕业生以其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实战能力,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还与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定期举办校园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丰富的就业机会。
长期以来,学校秉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学校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贡献了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