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们注意到,广州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就《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是11月30日。
备受关注的是,对于电动自行车,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总量控制”、“信用管理”、“记分管理”等综合管理措施,并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非现场执法。据悉,《征求意见稿》共41条,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车辆登记、道路交通法规、停车收费管理、即时配送车辆管理、综合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作为一种方便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中被广泛使用。然而,随着其数量的不断增加,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序停车和违规驾驶,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在广州等人口密集地区,这个问题更加明显。因此,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的数据,截至2023年3月底,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注册保有量为322万辆(媒体估计实际数量超过500万辆),远超现有道路交通和停车资源的承载能力,也对城市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管理造成了较大影响。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22年广州电动自行车销量就达到12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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