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用户对小米10极速版进行恶意差评,并告上法庭。判决结果最近宣布了。
根据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案由为小米诉张侵犯名誉权,索赔高达100万元。
公开判决书显示,张于去年8月11日在购买了两台小米10极速纪念版手机,并于8月17日发表了两篇产品评论。一个写道:“我用了一个星期,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热了至少50℃,虽然充电速度很快,耗电也很快,两个小时没电。”另一个是“手机质感一般,续航不太好。
法院审理查明,消费者16日才收到手机,17日即收到货的第二天,谎称已经用了一周。另一部手机未开封,随后被他卖掉。
同时,差评造成了恶劣影响,在网络平台上被广泛转发。
最终,法院判决张的虚假评价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判决其在占领生效后十日内删除平台发布的两条小米10至尊纪念版评价,十日内在《法制日报》刊登道歉声明,十日内赔偿原告小米公司科技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费用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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